北京立法鼓励建设商业养老机构
作者: 时间:2026-09-21 14:52:20
原标题:北京立法鼓励建设商业养老机构 本报讯(记者 徐婧 陈杭)《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近日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充分开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的商业化养老机构。 根据条例,北京将建立健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在医养结合服务方面,条例明确,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设置诊所、医务室等内设医疗机构,或者设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其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徐婧 陈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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