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8-21 10:40:27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提高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了解到,新修订的《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03号)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2008年,合肥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对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入库标准、前期开发及资金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合肥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已制约了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今年市政府启动了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共二十七条,重点对以下问题作出规定:一是强化了土地储备计划管理,明确市土地储备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针对当前存量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在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通过抽样测算调查分析,提高了补偿标准,同时明确禁止土地使用权人故意闲置土地以申请收购取得土地补偿收益。三是强化了储备土地污染防治责任,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或有关责任人必须做好土地的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对收储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管护以及储备资金来源和使用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土地储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新修订的《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吴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