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8-07 17:52:4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为了更有效地维护遭受家暴受害人的权益,着力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实施近5年来在运用和实践中存在的多个问题。2022年安徽省两会,省人大代表孙素明提出,建议我省有必要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以梳理固化,让反家暴各项举措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应尽快制定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应体现反家暴证据的搜集与保存
孙素明提到,在反家暴案件中,因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再加上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实施方式认知尚不充分,更重要的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初期,常常选择隐瞒,在出现严重后果时,才选择对外求助,但此时家庭暴力证据很难再现。“在反家暴案件中,证据的保存、收集是重点难题。当前反家庭暴力的实践中,举证难、认定难极为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当事人缺乏主动保存证据的意识、知识。”孙素明建议,在反家暴宣传中,应当加大证据搜集、保存的内容,建议于《办法》中明确写明。
《办法》应对精神家暴作出清晰界定
“精神上的暴力比身体上的暴力伤害隐蔽,往往因为不好界定而被忽视。”孙素明提到,《办法》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地列举这种行为的表现形式,比如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侮辱、诽谤、宣扬隐私、跟踪、骚扰等。应将精神暴力,列入家暴范畴,促进公众对精神家暴的重视。
孙素明坦言,处置家暴涉及妇联、司法、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卫健、工会、村级组织等诸多单位和组织,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法律原则清晰化、具体化、细节化。“《办法》应设立首接责任制,强调首接负责,首接单位要起到统揽作用,协调相关单位化解矛盾。”
《办法》明确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场所服务规定
孙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我国推行多年并发挥着积极作用,是作为化解矛盾,处置家暴的重要手段之一,《办法》应结合安徽实际,进一步强化该制度的作用。
“反家暴仅靠受害人自救是不够的,还需要他救,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场所是重要救济途径之一。”孙素明提出,《办法》应明确庇护服务规定,对临时庇护场所设置、条件和工作内容,应作出明确规定。
孙素明所,建议我省加快推动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这将为我省反家暴工作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叶晓 余康生 江振焕 徐琪琪
编辑 陶娜